星投体育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我国有了第一部能源法。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该法共九章,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我国能源法律体系建设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单行法,能源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长期以来,我国能源领域缺少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亟需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制定能源法有利于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法治根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能源发展愈加受到重视。2014年,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制定能源法就是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法治成果,是我国政府中长期能源战略和方针政策的对外宣示,更是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的重要里程碑。
具体来看,能源法突出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重要特点,同时我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是本次能源法立法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能需求得到满足,用能质量得到提升,是人民群众对能源高质量发展最直观的感受。通过压实电力、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企业的责任,明确统筹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规定,能源法一方面保障了居民基本能源服务,另一方面保障提升农村用能水平,同时还鼓励人民群众参与能源治理。这是能源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能源法的出台和施行,将进一步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能源规划是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目标的阶段性工作安排,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法对能源规划作出专章规定,为国家与地方、行业与企业、短期与长期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此外,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能源法对能源科技创新也作出专章规定,强化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为能源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将有效发挥能源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回顾能源法的立法过程,从起草组成立到表决通过,这中间经过了20年左右的时间。此前,能源法曾先后公布了三版征求意见稿。今年4月,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9月,能源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11月4日,能源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
多次审议,数易其稿,能源法(草案)逐步完善。能源法确立了能源领域一系列共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对我国能源发展具有基础性法律支撑作用。但要注意的是,我国能源领域的整体法规、规章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未来,要持续完善能源领域其他单行法以及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而推动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能源法治体系。同时,在能源市场建设中,还要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一方面要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有效提升政府的监管效能,这有利于各类经营主体在能源市场中找到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