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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BOB体育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0:18浏览次数:

  BOB体育官方网站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BOB体育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BOB体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通源环境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BOB体育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迎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亚琼,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时代出版、皖新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宁云、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迎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亚琼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不含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续聘容诚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三)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6,671,575.65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2.67%;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27,923.1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18%;实现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358,191.9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88%。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BOB体育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BOB体育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27,923.1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647,498.41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689,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95,726.2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6,492.6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2、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满足结项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0.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3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50,000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由固定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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